竞业禁止是指什么,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
竞业禁止(Non-competition)是指企事业单位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业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竞业禁止的分类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两种。
法律主观:竞业禁止,指对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员所为的竞争性特定行为的禁止。也就是说,权利人有权要求与其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不为针对自己的竞争性行为。
(1)主体限制,由于竞业禁止限制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因此企业只能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竞业禁止的主体是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
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
竞业限制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规定如下: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法律主观: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标准有哪些: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法律并未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导致实践中适用该条款难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5、法律主观: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 商业秘密 的人员。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我国法律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
法律分析:竞业禁止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竞业禁止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有哪些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高管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
1、法律主观:竞业禁止在法律上的规定按照以下,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期限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两年内。
2、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公司的股东、高管或是合伙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盗取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我国《公司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作了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高管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4、我国新《公司法》第149条1款5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规定即属于狭义的竞业禁止。本文所称的竞业禁止是狭义的竞业禁止。根据竞业禁止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同业竞业禁止和兼业竞业禁止。
5、公司高管***有以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有无竞业禁止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
2、法律分析: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
3、竞业禁止的意思如下:竞业禁止(Non-competition)是指企事业单位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业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竞业禁止的分类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两种。
4、法律分析:竞业禁止是合同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5、法律主观:竞业禁止,指对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员所为的竞争性特定行为的禁止。也就是说,权利人有权要求与其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不为针对自己的竞争性行为。
6、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商法的竞业限制
物权法:物权法是民商法部门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个人和组织对于物质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利和义务。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国际上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二是民商分立。
研究范围:司法实务的研究范围包括司法程序、法律文书撰写、法庭审判等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而民商法的研究范围则涉及民商事领域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民商法部门由民法和商法两部分构成。民法: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