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
1、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省级监察机关决定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2、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3、纪委进行对涉案嫌疑人进行调查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在三个月内,但有可能是几个小时或几天甚至一年以上。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对案件进行初核,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4、普通时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延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为
1、【法律分析】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决定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如果案情重大的,可以申请延长一次,延长的期限最长为三个月。
3、留置最长时间为六个月。留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过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4、最长期限是三个月。律师解析:最长期限是三个月。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5、监察机关发现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三个月的上限是固定的。特殊情况下,留置期限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为
1、法律分析: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监察机关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法律分析】省级监察机关决定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3、法律分析: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三个月的上限是固定的。特殊情况下,留置期限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4、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