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随军条件
1、随军条件: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军士长以上的士官。驻扎在***、新疆、偏远地区或者是特殊岗位的军属,可以安排随军。
2、【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军人家属,可以随军生活: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3、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 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父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随子女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4、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夫妻分居补助。家属保险缴纳条件 未就业且无收入的。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的且无收入的。
5、士官家属随军条件包括:士官已婚、配偶无固定职业、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如结婚证、配偶无业证明等。士官是中国人民***中的一种军衔级别,相当于其他军种的下士或中士。
军人家属随军政策
1、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随军配偶由部队向当地部门纳入安置,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院校入托入学。
2、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是指允许军人家属跟随军人驻扎地的变化而迁移,以保证家庭团聚和家属生活的政策。这个政策的实施对于维护军人家庭的稳定和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3、家属随军政策指的是《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该政策是国务院、中央根据军事职业特点,给予军人的一项特殊政策,对稳定部队、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促进部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4、部队移防或者军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军官年满五十岁、身边无子女的,可以调一名有工作的子女到军官所在地。所调子女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调。
5、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始于1963年,后于1991年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到了2011年3月,国务院、中央批转了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明显放宽军属随军政策。
什么军衔可以家属随军
1、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随军条件: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2、法律分析:军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军士长以上的士官。
3、高级土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士官每年均有探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