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法定免税项目和免予征税以及暂免征税项目。法定项目是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免予征税以及暂免征税项目指国家对个别项目以规范性文件方式作出免予征税或暂免征税的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奖金。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债券利息。
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个人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从事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法律主观: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工资薪金的个税免征额是5000元/月(60000元/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剩余金额超过免征额的,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或60000万元/年。
个人所得税法48条规定了什么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主观:关于个人所得税规定了以下内容:在境内的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五千元等。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法律主观: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吗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属于法律范畴,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的,是用于具体实施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法是行政法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属于法律范畴,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的,是用于具体实施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