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所称物包括什么和不动产
法律主观:物权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所有权。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和对动产的所有权; 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 。包括,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等。
《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可见,物权法中所称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物权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物权法上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附着在土地上的物;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即不动产以外的物。
法律主观:物权法所称的物权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所有权。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和对动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物权法》第二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不动产抵押登记】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此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
不动产物权不经登记不得设立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所有权的认定
1、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确定房屋所有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3、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具体方法如下:查看房产证:房产证是确定房屋所有权的主要依据,可以通过查看房屋的房产证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
4、房屋所有权包括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
5、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的内容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占有权。
6、第四十条所有权人设定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
掌握:不动产权利的特征、分类、设置原则,以及不动产权利产生和变动生效的要件。 熟悉:我国不动产权利制度的历史变迁。 了解: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权利制度基本情况。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政策》、《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不动产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政策》和《不动产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即拿着***判决等,不办理过户登记,也承认判决书上写的权利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