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中闷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5)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6)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7)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纳税人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支付利息支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享受适当扣除。
一次性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
1、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2含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乘以(1-20%)。
2、一次性劳务收入个税即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个税,个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5、劳务所得个人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其计算公式为:(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6、由于20000元已经超过了4000元,则计算得出减除费用为:20000×20%=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4000=16000元,最后根据对应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20%,计算得出这笔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的个税为16000×20%=3200元。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法律主观: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3、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5、(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