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
法律主观:诉讼代理人 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 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代理权,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该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
一般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1、一般代理的权利包括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参加法庭辩论、质证等,一般来说是除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这六项以外的其他诉讼权利。
2、一般代理之权限的内容具体如下:代为***和应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代为向***、仲裁机构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申请执行。
3、法律主观:诉讼代理人有下列权利:有权代理当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有权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有权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以及其他的权利。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4、因此,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除“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这6项诉讼权利以外的所有其他诉讼权利。
5、法律主观: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一般代理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呢
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代理权,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该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
【法律分析】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代表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代理人代表诉讼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法律主观: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法律分析: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理人有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之分。
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1、诉讼代表人不同于诉讼代理人,也不同于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主要有两类:1 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的诉讼代表人;2集团诉讼的诉讼代表人。行政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他人的权益。
2、诉讼代表人不同于诉讼代理人,也不同于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主要有两类:(1)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的诉讼代表人;(2)集团诉讼的诉讼代表人。
3、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诉讼代表人本身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与本案的诉讼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则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诉讼代理人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