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产多少天2015年
1、你好,2015年产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15天。
2、剖腹产产:90天+30天(晚育)+3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155天。
3、由用人单位承担。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4、晚婚晚育的半年,非晚婚晚育的三个月。男方可休产一个月。
5、国家法定产是98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2)难产的,增加产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
6、法律分析:国家法定产是98天,产前可休15天,产后可休83天。难产的,应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15天。
二胎产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劳动法 规定 女职工 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 产 。
女职工生育一般享受98天产(一胎,二胎的期相同)。
法律主观:二胎的产和一胎一样,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15天。
《上海市人口与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外,增加晚育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
首先,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目前产为158天,所以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其中15天可以在生育前提前休。分娩有困难的,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产增加15天。
2015年国家规定产多少天
剖腹产产:90天+30天(晚育)+3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155天。
根据《女职工保护规定》之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难产的,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
国家规定产天数具体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
根据2015年国家最新的劳动法规定,第一胎顺产的女性朋友产是98天,其中包括产前期15天,生产之后休息83天。而生多胞胎的女性朋友,每多生一个孩子,便可以加十五天的产。
关于独生子女怀孕女职工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可以享受多35天的期哦。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