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水库钓鱼被抓到都会怎么处理,罚钱吗?还是?
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保护水产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律主观:禁渔期捕鱼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行政机关部门会予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水库抓养的鱼就算***,如果价值超过1000元——3000元以上就涉嫌***罪。
鱼竿会被没收。会有行政处罚标准,交罚款后可以要回来。但如果直接是作案工具则应当没收,无法要回,未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可以在交完罚款之后及时要回,不处理加重罚款,直至更重处罚,渔政罚款是行政处罚。
二级水源水库是否可垂钓活动有无法律依据
1、法律分析:可以,法律根本没有规定不能钓鱼,除非进水厂了不能钓,一级保护区库容较小时要禁止,如不放撒鱼饵也没关系。
2、法律分析:不能。我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3、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二级水源保护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在饮用水水库钓鱼怎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各级地方人民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而市民破坏生态围网、水源保护区大门等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市民破坏生态围网、水源保护区大门等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市民在水库钓鱼,水库工作人员应依据什么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如何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六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