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是怎么规定的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检规定国家规定,怀孕1-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个月可享受4天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中。
产检是国家规定的。国家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六条中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即女职工的产会计入正常的劳动时间,单位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中。
产检国家规定
1、【法律分析】国家规定怀孕1到7个月每个月享有一天产检期,怀孕8个月每月享有2天产检,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享有4天产检期。其中2天是包含在预产中间的。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中。产检就是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不能按病、事、旷工处理。
4、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有谁知道产检每月有多少天吗?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中。
每月可享受2天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中。
在女职工怀孕的前七个月,产检一般是每个月一天;在第八个月,一般是每月两天,在第九十个月,一般是每月四天。但是各地的规定不同,具体按各地的规定来休。
国家法定产检一共有几天
第1——6个月,可享受1天的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中。
国家规定产检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期;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中。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
法律主观: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