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探亲、婚、丧期间,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付劳动者资。第条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停产在个资付周期内的,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付劳动者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探亲、婚、丧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客观:《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12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待岗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 480号)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指国家有关规定是指属于社保部门的具体行政工作。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称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实行周、日工资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周、一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5、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