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处的律师,法律援助处的律师管用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援助处的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律援助处的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可以接民事案件吗?

可以终止法律援助,委托自己选择的律师。 法律援助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并书面通知受援人和案件处理机关:  (一)受援人经济状况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聘请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人民法院撤销司法救助的。  申请人或者代理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该法律援助机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审查。

法律援助处的律师,法律援助处的律师管用吗

法律援助中心的那些律师业务水平高吗?

你好,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是接受指派为因为没有能力请律师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如果自己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还是自己委托律师,因为律师精力有限,指派的案件往往也比较复杂,耗费的精力比较多,援助律师一般很难全面顾及到位。

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分钱一分货,花的钱多、买的盐多。

既然是法律援助,那么就是无偿的,免费的。先不说符合法律援助需要当事人具备相当多的条件(经济困难、未成年人等等),就算是满足了条件了,得到了法律服务也是很一般,就是最基本的,有的时候连最基本的也达不到。更别想帮助当事人争取权益了。况且法援中心的律师都是一些实习律师、年轻律师,还有一部分水平差、案源少的律师没有案子接,待在法援中心混资历、混人缘。极少有律师为了公益专门做法援。

这个问题我想试着用比喻、比较的方法回答一下。现在网上很多免费健康咨询的网站,你注册了之后会有免费的医疗疾病方面咨询的机会。但是,你在网上咨询,大夫不能现场看病,你觉得能准确帮你找到病根吗?还有,如果大家都在网上看病了,医院里面的大夫不都饿死了。所以说,法律援助只是法律服务行业的有益补充,不能忽略但也不能指望。

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法律援助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援助案件大部分都是指派给社会律师办理或者法律工作者办理,因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律师只有很少的补贴,因此不排除有一些不负责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一般都是正儿八经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理论知识应该没啥问题至于说案件办的好不好,还是看人吧。

他们都是科班出生,但没什么实战经验,真正出名的律师,都有自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一般都是刚从专业的法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他们提供免费援助也是在积累经验,为自己以后的事业打下基础。必须成功的打赢几场官司(有影响的)他们才能在律师界扬名立万,当然就能挣更多的钱。

应该说还是可以的,这就看你需要什么法律援助,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专长,有的专业婚姻,有的专长经济,有的专长房产等,看你需要啥,就请谁邦助。一准沒错,不要以为免费的律师不好,这种思想绝对是错的!电视台的几位律师都是绝好的律师!如蔡律师,张律师,陆律师,裴律师等都是顶级的律师!

法律援助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即犯罪嫌疑人因何罪嫌疑,侦查机关应当告知。

三、为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有权提出书面意见。

四、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

五、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六、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七、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八、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九、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十、侦查机关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法律援助的律师可信吗?

对于一般的,操作性不强的案件,法律援助是可以解决问题的。是可以相信的。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能,当地司法局会安排律师进行。律师都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照,总体上没有问题。当然,安排的律师大多是年轻律师,总体水平可能不及那些老律师,但是也不排除优秀的律师。如果有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那么还是自己请律师,可以拒绝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 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法律援助的律师首先至少一定是获得律师执业证的注册律师,不会是黑律师,而获得律师执业证的律师首先一定是具有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执业经历,只要认真复杂,当然可信!本人就曾经多次接受指派担任法律援助律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援助处的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援助处的律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律师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怎么申请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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