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如果这样也犯罪的话,等你需要找律师的时候,估计天下已经没有律师了。
检察机关千方百计想把嫌疑人定罪量刑。律师绞尽脑汁争取无罪、罪轻。法官则多方权衡,居中裁决。职责所在而已,并无高下、对错之分。
本人认为,如果律师知道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是否犯法,要分情况来看。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假如有一个类似于张玉环的案例,律师通过与当事人沟通或其它方式,知道当事人就是杀人犯,但他挑证据不确凿的毛病,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并且辩护成功。这种情况,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是不犯法的,只能说这位律师存在职业道德问题。
假如律师受当事人的贿赂,串通当事人捏造事实,去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佷明显本身就违犯了律师法。如果受害人掌握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把律师告上法庭。
总的来看,只要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般来说律师都会极力为当事人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尤其为犯罪方辩护时,我们旁观者不是很理解,但这也是一名律师应有的职业操守。
朋友,您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我是道可道123456,欢迎大家关注!
律师答疑:这名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选择无罪辩护?只能说这个辩护策略不太明智,但是肯定不犯法。
一、律师的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的
律师一旦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与当事人建立了委托关系后,其就享有独立的辩护权,很多案件中,即便当事人自己认罪,律师如果认为其确实无罪,依然可以做无罪辩护,假如律师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那还会有律师选择无罪辩护吗?
显然不可能,因此,律师的辩护权不但应当由法律赋予,还必须由法律保护。很多受害人家属都不理解律师的职责,一听到律师要做无罪辩护,就认为其是“坏人”,轻则对其恶语相向,重则可能进行人身攻击!
其实,律师的辩护只是法律赋予其的职责,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也只是其工作,并不代表其认为被告人是对还是错,律师的辩护一般不会涉及到价值判断和人性善恶问题,只是纯粹的就法律来谈法律。
二、律师在明知当事人有故意杀人的事实还选择无罪辩护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
一个称职的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必须进行有效辩护,所谓有效辩护指的是其辩护意见最终能够被法庭完全或部分采纳,假如一个律师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发了三个小时的言,但是都是废话,法庭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更没有采纳,那么这个律师的辩护工作就是彻底失败的!
所以说,有的律师看起来口才很好,说话深受当事人的欢心,但是由于其是站在完全迎合当事人的角度和立场,只是纯粹为了讨当事人的欢心,而不顾法官能不能接受,不考虑其最终的辩护效果,这样的律师就是专门“骗”当事人的钱的,可以说,这样的律师不是一名称职的律师。
律师在明知当事人有故意杀人的事实下,还选择无罪辩护,无疑是不明智的,此时的最佳策略是做罪轻辩护,只要能够做到避免被判处死刑就是辩护的成功。
当然,在极个别的情况下,虽然当事人杀人了,但是由于关键物证的缺失,且当事人坚决不承认是其杀的人,此时即便律师知情,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公诉方无法证明是当事人杀的人,律师是可以考虑做无罪辩护的。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律师在明知当事人有罪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做无罪辩护所遇到的下场大多数是糟糕的,法院会认为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不好,在认定当事人有罪后会加重对其判决。在有的情况下,本来当事人杀人后还可以争取到无期或者死缓,由于律师坚持无罪辩护啊,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这样的律师就是在害人了!
声明: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欢迎关注陈律师,与您分享更多有趣的法律故事与精彩案例!
题主的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法庭上代理、辨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题主说的“如果”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大会发生的,因为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会会见当事人,调阅案卷,我不接受反驳的认为从律师自身利益角度去考虑,律师的名气、社会地位与辩护的成功率息息相关,如果明确的故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站在律师自身利益考虑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选择无罪辩护这条死路的,毕竟辩护意见采讷与否的决定权在法官,毫无法律依据的辩护就是自打其脸!而且还会使法官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而从重处罚,这个厉害关系律师显然是清楚的,与人与己不利的事谁会去做?这时律师的最佳选项肯定会从罪轻的角度去辩护至少可能还会有些机会,才有可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当然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通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有程序违法等原因律师认为指控不实没有犯罪的,这可能与题主及大众的认知有很大出入,因为国人可能更信任公、检、法这些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机构,只要是这几个部门认定的在人民群众中就深入人心了,想想呼格、聂树斌案在当初宣布破案时有几个群众不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呢?如果当时有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是不是会群起而攻之口诛笔伐呢?可能唾沬星子都够淹死律师的吧!但最终的事实又是怎样的呢?所以题主设定的这种“如果”只是自己的主观意识,可能还需时间才能证明!
最后老郑要说的是很多人在吐槽律师的执业职责甚至律师存在的意义,我认为这恰恰是阻碍我国司法进步和司法公正的绊脚石,这里面的大多数人又是认可西方法律体系的,哪么你们有没有看到西方法律体系中律师的重要地位呢?恰恰越是法制健全、司法公正的国家律师的地位越显重国!而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活动律师的地位还实在太薄弱应该得到加强!才能使讼诉活为得到有效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利是可怕的!缺少和弱化律师参与的讼诉活动就无从谈司法公正更不谈社会公正!在此我要说明的是我不是律师!请各位友友参与评论留言!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 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律师是否知道当事人杀人,他都需要根据案件材料做出辩护意见,如果证据材料显示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律师完全可以做无罪辩护,即便证据确实充分,律师有自己的观点和角度,你可以做无罪辩护,至于是否采纳是法官的职责,所以律师的言行不会受到追究,即便他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仍然做无罪辩护,也不构成犯罪。
在检察院,律师的辩护意见很重要吗?
非常重要!
现在检察院实行员额检察官负责制及捕诉合一,即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由原先各由一名检察官承办,集体讨论决定改为两个阶段均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并决定,特殊情况才集体讨论决定。律师的作用就是协助检察官将无罪、微罪、疑罪案件“止步”在审查批捕阶段。一旦失误“闯过”批捕“关”,起诉到法院就成必然。指望法院“冒犯”公安、检察而宣告无罪,虽不能说绝无可能,但概率极低。
律师为什么会为坏人辩护,感觉好没有道德啊?
感谢推荐问答。
目前我国正逐步建立刑事案件律师全履盖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也是由律师职业性质决定的,不能用道德不道德的标准来评价。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主要途径及作用
一是主要途径分两种:
1.有偿接受委托;
2.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在案件不同阶段的作用:
1.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被公安机关传讯就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在这阶段,律师可以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为嫌疑人解答一些法律疑问,帮助提出程序方面的一些问题等;
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就可以复印卷宗,了解案件全部情况,询问犯罪嫌疑人了解具体案情等;
3.在法院审理阶段,此时犯罪嫌疑人被称为被告人,律师主要是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帮助被告人作罪轻或无罪辩护,参加开庭审理对证据进行质证,提出详细的辩护观点等。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同样要遵守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
一是职业准则: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
二是执业纪律:忠于宪法、法律。
律师在从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如果当事人提出无理或非法的要求,应该予以拒绝,当事人仍然坚持,可以解除委托关系。
如果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作出违反职业准则和执业纪律的事情,比如违规接见当事人,发表不当言论,充当诉讼掮客,甚至伪造证据,扰乱法庭等等,就会受到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就是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在社会发展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更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图片取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