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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如果这样也犯罪的话,等你需要找律师的时候,估计天下已经没有律师了。
检察机关千方百计想把嫌疑人定罪量刑。律师绞尽脑汁争取无罪、罪轻。法官则多方权衡,居中裁决。职责所在而已,并无高下、对错之分。
本人认为,如果律师知道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是否犯法,要分情况来看。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假如有一个类似于张玉环的案例,律师通过与当事人沟通或其它方式,知道当事人就是杀人犯,但他挑证据不确凿的毛病,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并且辩护成功。这种情况,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是不犯法的,只能说这位律师存在职业道德问题。
假如律师受当事人的贿赂,串通当事人捏造事实,去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佷明显本身就违犯了律师法。如果受害人掌握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把律师告上法庭。
总的来看,只要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般来说律师都会极力为当事人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尤其为犯罪方辩护时,我们旁观者不是很理解,但这也是一名律师应有的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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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这名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选择无罪辩护?只能说这个辩护策略不太明智,但是肯定不犯法。
一、律师的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的
律师一旦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与当事人建立了委托关系后,其就享有独立的辩护权,很多案件中,即便当事人自己认罪,律师如果认为其确实无罪,依然可以做无罪辩护,假如律师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那还会有律师选择无罪辩护吗?
显然不可能,因此,律师的辩护权不但应当由法律赋予,还必须由法律保护。很多受害人家属都不理解律师的职责,一听到律师要做无罪辩护,就认为其是“坏人”,轻则对其恶语相向,重则可能进行人身攻击!
其实,律师的辩护只是法律赋予其的职责,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也只是其工作,并不代表其认为被告人是对还是错,律师的辩护一般不会涉及到价值判断和人性善恶问题,只是纯粹的就法律来谈法律。
二、律师在明知当事人有故意杀人的事实还选择无罪辩护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
一个称职的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必须进行有效辩护,所谓有效辩护指的是其辩护意见最终能够被法庭完全或部分采纳,假如一个律师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发了三个小时的言,但是都是废话,法庭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更没有采纳,那么这个律师的辩护工作就是彻底失败的!
所以说,有的律师看起来口才很好,说话深受当事人的欢心,但是由于其是站在完全迎合当事人的角度和立场,只是纯粹为了讨当事人的欢心,而不顾法官能不能接受,不考虑其最终的辩护效果,这样的律师就是专门“骗”当事人的钱的,可以说,这样的律师不是一名称职的律师。
律师在明知当事人有故意杀人的事实下,还选择无罪辩护,无疑是不明智的,此时的最佳策略是做罪轻辩护,只要能够做到避免被判处死刑就是辩护的成功。
当然,在极个别的情况下,虽然当事人杀人了,但是由于关键物证的缺失,且当事人坚决不承认是其杀的人,此时即便律师知情,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看,公诉方无法证明是当事人杀的人,律师是可以考虑做无罪辩护的。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律师在明知当事人有罪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做无罪辩护所遇到的下场大多数是糟糕的,法院会认为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不好,在认定当事人有罪后会加重对其判决。在有的情况下,本来当事人杀人后还可以争取到无期或者死缓,由于律师坚持无罪辩护啊,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这样的律师就是在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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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法庭上代理、辨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题主说的“如果”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大会发生的,因为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会会见当事人,调阅案卷,我不接受反驳的认为从律师自身利益角度去考虑,律师的名气、社会地位与辩护的成功率息息相关,如果明确的故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站在律师自身利益考虑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选择无罪辩护这条死路的,毕竟辩护意见采讷与否的决定权在法官,毫无法律依据的辩护就是自打其脸!而且还会使法官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而从重处罚,这个厉害关系律师显然是清楚的,与人与己不利的事谁会去做?这时律师的最佳选项肯定会从罪轻的角度去辩护至少可能还会有些机会,才有可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当然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通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有程序违法等原因律师认为指控不实没有犯罪的,这可能与题主及大众的认知有很大出入,因为国人可能更信任公、检、法这些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机构,只要是这几个部门认定的在人民群众中就深入人心了,想想呼格、聂树斌案在当初宣布破案时有几个群众不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呢?如果当时有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是不是会群起而攻之口诛笔伐呢?可能唾沬星子都够淹死律师的吧!但最终的事实又是怎样的呢?所以题主设定的这种“如果”只是自己的主观意识,可能还需时间才能证明!
最后老郑要说的是很多人在吐槽律师的执业职责甚至律师存在的意义,我认为这恰恰是阻碍我国司法进步和司法公正的绊脚石,这里面的大多数人又是认可西方法律体系的,哪么你们有没有看到西方法律体系中律师的重要地位呢?恰恰越是法制健全、司法公正的国家律师的地位越显重国!而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活动律师的地位还实在太薄弱应该得到加强!才能使讼诉活为得到有效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利是可怕的!缺少和弱化律师参与的讼诉活动就无从谈司法公正更不谈社会公正!在此我要说明的是我不是律师!请各位友友参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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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 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律师是否知道当事人杀人,他都需要根据案件材料做出辩护意见,如果证据材料显示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律师完全可以做无罪辩护,即便证据确实充分,律师有自己的观点和角度,你可以做无罪辩护,至于是否采纳是法官的职责,所以律师的言行不会受到追究,即便他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仍然做无罪辩护,也不构成犯罪。
请了一个律师,本来没我的事,他给我辩护错了,造成我的损失,怎么办?
律师既不取证也不分析案子,一个简单的劳动关系案子,打输了。输赢都拿律师费!原告提出的证据被告都否认,被告提出的证据律师都无异议,再辩解,这叫什么质证方式呀,奇葩呀!
你请的律师,好结果坏结果都是你承担。律师只有收取律师费的权利和出卖劳动力的义务,没有承担好后果的权利也没有承担坏后果的义务。如果签订了后果承担合同的,可以按合同处理。
如果家属不满意律师的辩护词怎么办?
您好,我来回答您这个问题。
首先 ,辩护词一般是在开庭以后再提交给法庭的,如果还没有向法庭提交,可以跟律师多沟通,尽量完善辩护词,再提交。
如果已经提交了,也可以以补充辩护词的方式,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当事人本人如果有补充的意见或者不同的意见,也可以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法庭,这都是没有问题的。
其次,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可能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的理解,不一定跟当事人相同。所以我国法律也规定律师是独立开展辩护。当然,律师也不一定总是正确。
作为家属这边,如果认为对律师的辩护不满意,可以多找几个专业的法律人士,多论证一下。有时候专业人士的理解可能跟社会公众会有不同,也许你们认为正确的,但是在专业上可能并非如此。
但是,如果律师的意见跟委托人的意见起了冲突,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们通常的做法是,要么就是律师尊重委托人的意见,要么就会辞去委托。
我们也有过当事人在庭上认罪,但是我们仍然坚持当事人无罪,最后取得比较好的效果的一些案例,当然我们在做无罪辩护的时候,事先跟当事人是有过沟通的。
以上的意见供参考。祝好!
我是@文金发律师 ,以律师视角看社会,用冷静思考热点。讲述案件背后的故事,记录律师生涯点滴。欢迎关注,一起成长!
要看你不满意的点在哪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其辩护意见可以和被告人不一致 。相反,如果是辩护律师未尽法律服务职责或者违法辩护,你当然有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有人说律师是在钻法律空子,你认可这种说法吗?为什么?
说法不准确,不能说是钻法律的空子,而应该是钻各级司法机关在使用法律当中使用不当的空子。
国家在大约一九八零年左右恢复了律师制度,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产生了具大的推动作用,完善了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辩护和代理制度,给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
一般情况下,律师接受委托或聘请后,会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的调查和辩论,依法陈述辩论意见和要求。如果是为刑事诉讼中依法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使人民法院从辩护一方听到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以及在适用法律方面的考虑,使人民法院从辩护一方听到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并作出正确的裁判。
如果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在适用法律方面有不当的地方,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的委托,上诉于二审法院,由二审人民法院予以纠正。因此律师不是钻法律的空子,而是起着监督法律使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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